互联网大厂反腐仍“在路上”:有基层员工违法获利近亿元
短短的二年时间内,涉嫌收受供应商的贿赂就达4000余万元,这是互联网企业高管韩某等3人的涉案金额。
事实上,包括饿了么在内,近年来一些互联网“大厂”加大内部反腐力度。腾讯、京东、阿里巴巴、抖音、美团等企业持续开展“反腐反舞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但这些“大厂”陆续出现的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案例表明,在新业态模式下,互联网企业仍需强化监督和治理,从制度上切断权力寻租路径,标本兼治地推进企业廉洁体系建设。
互联网企业反腐,多家“大厂”高管落马
据了解,韩某等人收受贿赂的手法极为隐蔽,为掩人耳目,还将赃款赃物分散存放于多处租住房屋内。
目前,韩某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988年出生的韩鎏,在饿了么担任过资深副总裁、蜂鸟即配总裁、首席执行官、即时零售业务负责人等职务。
互联网“大厂”的员工腐败问题,近年来引发社会关注。
7月2日,哔哩哔哩(B站)通报称,原游戏合作部总经理张某敏存在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已被警方执行逮捕。
2013年,阿里巴巴旗下淘宝聚划算原总经理阎利珉因先后收受合作商的两辆轿车,被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刑七年。
被判刑的阿里巴巴原副总裁刘春宁和另一高管岳雨,其贪腐问题均发生在任职腾讯期间。腾讯在2013年内部审计中发现电视剧采购问题,牵出涉案的岳雨、刘春宁等人。刘春宁被指控在购买电视剧《自古英雄出少年》版权时受贿143万余元;岳雨则虚增广告投放费用侵占腾讯公司资金373万余元,她还被法院认定伙同刘春宁受贿70万元。
作为生活服务电商平台的美团,近年来也发生不少贪腐案例。美团外卖业务甘肃、青海、新疆三地的原区域经理郭可心,索取或收受代理商财物共349万余元被判刑三年;美团外卖事业部区域经理冯某、大客户销售经理黄某龙,三年间以“团建费用”名义共同收受合作商家540万元,两人均被判刑三年六个月;美团外卖华南区域渠道经理邹丽斌向代理商索取财物89万余元,被判刑二年二个月。
短视频平台快手的原副总裁赵丹阳,2022年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刑七年。赵丹阳被查明收受外包公司好处费共计668万余元,还侵占被害单位钱款8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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