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两部门印发重磅文件,农村金融改革措施建议
中国商报(记者 王彤旭)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能,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专家表示,意见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图为邮储银行淮北市分行的工作人员在为安徽淮北的葡萄种植大户提供金融服务。(图片由CNSPHOTO提供)
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乡村全面振兴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服务乡村改革能够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通过金融服务的支持,乡村地区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技术和资本,实现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提高乡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乡村的发展也能够为城市提供更加优质的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促进城乡经济的互补和协同发展。
具体来看,意见计划在多个方面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其中,在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方面,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信贷资源倾斜,深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
为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继续落实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持续提升定点帮扶质效,优化联农带农金融支持模式,积极谋划过渡期后的金融帮扶机制。
在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上,拓宽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乡村“土特产”融资模式和专属金融产品,推广“一链一策”金融服务模式,丰富债券、理财等金融产品供给,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为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投贷联动、组建银团、项目打捆打包等方式,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综合性融资服务,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同时,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增强“农文旅”深度融合金融服务供给,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赋能数字乡村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不仅如此,意见还强调,要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优化完善金融供给机制。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孙文华对记者表示,意见首次构建“政策—科技—风险”协同机制,直击农村金融“信息孤岛”痛点,要求建立统一信用平台,整合多方数据资源。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在袁帅看来,从乡村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长期以来,乡村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基础设施的滞后制约了乡村与外界的交流和资源的流通,产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竞争力,生态保护项目也因资金不足而进展缓慢。意见提出加大金融资源投入,能够为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改善乡村的交通、水利、通信等条件;也能够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扶持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多元化和现代化;还能支持生态保护项目,促进乡村的绿色发展,实现乡村经济与生态的良性互动。
“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并优化完善金融供给机制,是提升金融服务乡村质量和效率的关键举措。”袁帅说,在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下,乡村地区由于信息不对称、抵押物不足等问题,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的强化,能够促使金融机构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估乡村企业和农户的信用状况,降低信用风险,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度。
此外,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了解乡村客户的还款能力和意愿,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适当的信贷额度和优惠的贷款利率。同时,优化金融供给机制能够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满足乡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除了传统的贷款业务外,还可以推出适合乡村特点的保险产品、理财产品等,为乡村居民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保障。
意见提出,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推动,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专项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激励奖补等方式运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
据悉,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聚焦服务农村改革,用改革的方法提升金融支农效能,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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