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

海南跨境资管试点将落地 金融对外开放更进一步

时间:2025-07-25 17:41 作者:花间舞

海南跨境资管试点将落地 金融对外开放更进一步

中国商(记者 马文博)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联合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试点业务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并自2025年8月21日起生效。

在今年12月18日海南岛将全岛封关的大背景下,细则的出台备受市场关注。业内人士认为,细则为跨境资管业务提供了制度保障,体现了海南自贸港在金融领域先行先试的定位。随着细则落地实施,海南自贸港有望在金融开放领域取得更大突破,成为连接国内外金融市场的重要枢纽,为我国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海南力量”。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发布。资料图为航拍海南海口国兴大道CBD。(图片由CNSPHOTO提供)

吸引优质境外投资者

细则在试点机构条件及试点报备程序,试点资管产品范围,境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及汇兑,试点规模管理,境外投资者保护及纠纷化解,统计监测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细则明确,境外投资者投资的试点资管产品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在试点资管产品范围方面,发行机构可发行同时面向境内外投资者销售的试点资管产品,也可发行仅面向境外投资者销售的试点资管产品。试点资管产品募集资金应当投向境内市场。

境外投资者可投资的试点资管产品范围包括,经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划分为“R1”至“R4”风险等级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划分为“R1”至“R4”风险等级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认可参与试点的资管产品。

“海南跨境资管试点细则的出台,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中国城市专家网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对记者表示,第一,细则填补了自贸港金融开放的关键环节空白,为跨境资管业务提供了制度保障,体现了海南自贸港在金融领域先行先试的定位;第二,有望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参与海南金融市场,提升市场活力,促进双向开放;第三,细则的落地将有助于海南打造区域性资产管理中心,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包括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领域。

明确投资者保护工作

细则提出,各试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境外投资者保护监管合作,共同做好境外投资者保护工作。跨境资管试点投资者保护工作,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地原则,遵循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由试点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向境外投资者提供服务,切实履行境外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销售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及时、有效处理与境外投资者的纠纷争议。

此外,试点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联络协商机制,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开展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管理工作,督促建立公平交易秩序,保护业务各方权益。

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负责发行机构试点规模的管理,对账户开立、资金结算及划转、汇兑等进行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试点机构的监管;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地方相关金融风险化解处置责任等。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等五部门表示,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符合条件的试点机构做好试点业务,确保实施细则平稳落地实施,推动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健康发展,坚定不移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

金融开放迈出重要一步

“从丰富金融产品供给角度看,细则为境外投资者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对记者表示,境外投资者得以投资海南自贸港内多种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这极大地丰富了跨境金融产品种类,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多元化的投资选择,有助于吸引全球资金流入海南。

据悉,细则生效之日起180日为试点初期。试点初期,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为境外持牌金融机构或者合法中资企业境外机构,暂不接受其他境外投资者用来源于境外的资金购买试点资管产品。试点初期结束后,由试点管理部门按程序报批,经国家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后再逐步向其他类型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放。

“细则采取分步实施方式,给予市场充分准备时间,体现了审慎推进金融开放的态度,是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尝试,为全国金融开放积累经验,也将增强海南自贸港的国际竞争力。”林先平说。

从规模来看,根据细则,跨境资管试点实施规模管理。初始试点总规模上限设定为100亿元人民币。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试点资管产品资金净流入规模,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试点总规模上限。试点总规模为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同意各家发行机构申请的试点规模之和。

付一夫表示,细则明确了试点规模管理,并可根据海南自贸港经济金融发展、国际收支形势、市场实际需求等动态调整。这既为试点业务提供了合理的规模框架,又能保持灵活性,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随着细则落地实施,海南自贸港有望在金融开放领域取得更大突破,成为连接国内外金融市场的重要枢纽,为我国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海南力量”。

Top

1、易成新能等成立新公司,含集成电路业务,易成新能最新消息中报

2、贾跃亭携手魏牌:内销转出口,开赚老外钱,贾跃亭弄的什么车

3、离谱!王欣瑜1-0领先后,主办方宣布比赛延期1天 原因是天太黑了

小编推荐

当前文章:http://m.lilz.cn/OAS/detail/howlqb.html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发表
取消
花间舞